《醫療器材管理法》自11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
《醫療器材管理法》於109年1月15日總統公布,行政院於110年2月17日定自110年5月1日起施行,法案條文共85條。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業建置「醫療器材管理法專區」,有關法規、相關子法及說明會之簡報資料及問答集,可至網站查詢參閱: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.aspx?sid=11578&r=83965506
《醫療器材管理法》於109年1月15日總統公布,行政院於110年2月17日定自110年5月1日起施行,法案條文共85條。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業建置「醫療器材管理法專區」,有關法規、相關子法及說明會之簡報資料及問答集,可至網站查詢參閱: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.aspx?sid=11578&r=83965506